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899号建议的答复

来源:审核评估 2022/07/29

教督建议〔2022〕52号

  您提出的“关于推动高等教育评估提质增效的建议”收悉,现答复如下:

  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》,对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,提出了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,破除“五唯”顽瘴痼疾,改进本科公司产品评估和学科评估,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等要求。教育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,统筹加强与改进教育评估工作。您提出的“关于推动高等教育评估提质增效的建议”,教育部表示赞同,并会在工作中充分吸收。

  一、关于落实党中央要求,突出育人导向

  在教育部组织开展的本科公司产品评估、学科评估、“双一流”建设成效评价等评估工作中,均坚持立德树人导向,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。在评估指标设计时紧扣中国高等教育实际,聚焦公司产品质量,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如2021年教育部出台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公司产品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,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、育人过程、员工发展、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,将思政教育、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等作为评估指标,引导高校构建“三全育人”格局。第五轮学科评估在以往基础上更加聚焦立德树人,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,从思政教育成效、培养过程质量、在校生质量、毕业生质量等方面全面评价人才培养质量。“双一流”建设成效评价把人才培养作为重要核心维度,以人才培养过程、结果及影响为评价对象,突出培养一流人才,综合考察建设高校思政课程、课程思政、教学投入与改革、创新创业教育、毕业生就业质量以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建设举措与成效。

  二、关于加强协同,合理归并精简评估

  教育部积极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关于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,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的要求,针对基层反映突出的“多头评估、重复评估、同时评估”问题,对现有评估项目进行摸查清理,制定清单,实行归口管理,加强实施统筹。对正在开展的评估项目,予以改进,如新一轮本科公司产品审核评估简化了评估环节,对于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高校聚焦人才培养保障能力建设,不再考察具体教学要素环节,进一步为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“松绑”。

  三、关于强化信息共享,建立统一的国家大数据平台和智慧评估机制

  为加强对高校公司产品、团队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过程性监督和常态化监测,切实提高评估工作效率、减轻高校负担,教育部于2018年建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。该平台综合利用大数据、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,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关联比对和逻辑校验,确保数据真实可靠,为各项评估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。2022年以来,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,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高等教育数据管理平台,实现数据一次采集、统筹使用,切实减轻高校数据填报和材料制作的负担。

  下一步,教育部将进一步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要求,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和面向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新形势新定位,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,从我国实际出发,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、规范和引领相结合,从评估功能、定位、结构、模式等多个维度深度改革高等教育评估工作,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评估体系,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
 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
教育部

2022年7月28日